地理标志品牌文化节章程
来源:地标节秘书处   作者:主席团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宗旨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推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化、标准化与国际化发展,弘扬地理标志产品背后的历史文化、农耕文化与地域特色,加强地理标志品牌保护、传承与创新,促进产业融合,助力乡村振兴。

第二条 名称

本机构全称为“地理标志品牌文化节”(以下简称“地标节”),运营机构为“地理标志品牌文化节组委会”(以下简称“组委会”),执行机构为“地标节(北京)控股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地标公司”)。

第三条 性质与定位
“地标节”为非独立法人机构,由行业协会、企业、科研机构以及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、品牌建设、文化推广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自愿联合发起,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业务指导。

第二章 组织架构与职责

第四条 决策层
“地标节”设主席团,其中联席主席(99位)、执行主席(9位)、荣誉主席(9位)、副主席(97位),设顾问团(108位)与专家团(97位),人员由地标节创始人、联合发起人、行业专家、产业领袖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;设执行主席办公会,负责战略决策、项目开发、资源整合以及政策把控。

第五条 执行层

1、运营团队:“组委会”下设秘书处,由执行秘书长(9位)与副秘书长(97位)组成,负责地标节日常运营。

2、工作内容:a、组织举办“地理标志品牌文化节”及相关活动;b、制定地理标志品牌推广的行业规范与标准建议;c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,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技术创新;d、开展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估、认证及宣传推广;e、协调成员单位资源,对接国内外合作渠道。

第六条 监督层
“地标节”设监事会,由发起单位代表、法律专家组成,监督财务合规性与活动透明度。

第三章 成员权益与义务

第七条 成员资格

1、准入条件:无犯罪记录和重大负面影响有公益心自然人,年龄18岁至75岁;持有国家地理标志证书的企业、协会,或经审核的文化传承机构等;

2、退出机制:违反章程或损害品牌声誉以及地标节相关规章制度者,经执行主席办公会表决后除名。

第八条 权益

1、优先获得品牌展示、宣传推广资源,优先参与品牌展览、直播带货等活动;

2、参与地标节活动策划、标准制定,共享地理标志产业数据库及政策信息;

3、有权承办地标节相关活动并享受地标节带来的相关利益和荣誉地位。

第九条 义务

1、遵守国家法规与章程条款;

2、维护地标节声誉,杜绝虚假宣传;

3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或承担协作任务(如提供展品、支持调研)。

第四章 活动内容与形式

第十条 核心活动

1、品牌盛典:年度地标春晚、地标短剧展播;

2、产业论坛:地理标志50人论坛、地标产业智库研讨会、高质量发展大会;

3、文化传播:地标溯源之旅(如敖汉小米博物馆)、主题电影、地标纪录片摄制;

4、国际交流:中欧地理标志洽谈会、海外品牌推介会、“国际地标节”“世界地标节”活动;

5、公益活动:中国地标节万里行、地标公益演唱会、我为家乡地标产品代言。

第十一条 创新机制

1、实施“985211”战略:孵化培优、场景化营销、数字化建设;

2、搭建“数智地标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”提供省、县级运营管理中心授权与大数据为“万企上云”和“数字化转型”服务。

3、搭建“地标节产品追溯防伪平台”为地标产业提供数字化赋能服务。

第五章 财务管理

第十二条 经费来源

1、政府补贴、会费收入、社会赞助与捐赠;

2、活动服务性收入、品牌授权收益、活动门票及展位费;

3、公益基金支持以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三条 经费使用

1、活动组织、宣传推广、调研及专家智库建设;

2、文化传承项目(如《地理标志地图》编撰);

3、秘书处日常运营及人员薪酬。

第六章 章程修订与终止

第十四条 修订程序
章程修改需经主席团2/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第十五条 终止条件
因政策调整或经费不足需终止时,由主席团提议并经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解散,剩余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
第七章 附则

第十六条 实施细则
1
、本章程未尽事宜,由秘书处制定补充规定,经主席团审议后执行;

2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地标节组委会和地标公司;

3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

 

 

地理标志品牌文化节组委会

地标节(北京)控股有限公司

发布日期:202561

发布时间:2025-05-08  阅读:13752次
  上一篇:没有了!
联系我们

010-59393988

18610439222

szdbfhq@163.com

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盘古七星公馆3号楼

关注我们
世界地标节官方公众号

世界地标节官方公众号

数智地标公共服务平台

数智地标公共服务平台

保存图片,微信识别二维码

微信号:szdbfhq
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
  打开微信